3月9日,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徐悦新、田文浩带队,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科长牛冬、副科长杨静静的陪同下,莅临710公海船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现场核查。710公海船公司总经理张振伟、安全总监张伟、评价单位代表及相关负责人接待审核。
审核现场,专家组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文件的规定,首先从项目“三同时”实施情况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、人员资质达标、培训管理、危险源辨识、隐患排查治理、应急管理等相关文件、记录进行了详细审核。随后深入生产车间进行实地检查,现场核查了项目安全设施落实及竣工情况,针对现场、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及不足,提出了宝贵意见。
总结会上,专家组一致认为,公司各项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较好,各类体系制度记录健全,并对公司安全管理、生产过程控制和企业管理水平给予充分肯定。
最后,经东营市应急管理局、东营港应急管理局领导及专家组讨论决定,山东710公海船化学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安全条件。
下一步,710公海船公司将严格按照专家核查提出的改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,进一步健全“层层负责、人人有责、各负其责”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和完善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责任体系,围绕加强自动化建设、用好信息化手段、严格标准化管理,不断优化技术装备、工艺水平、安全分析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控能力,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,为公司健康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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